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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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用省级医疗保险IC卡的通知

2017-05-26  浏览次数 16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及我省社会保障卡总体工作安排,决定停用省级医疗保险IC卡,全面启用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201771日起,原省级医疗保险IC卡停止使用,全面启用社会保险卡,原IC卡医保功能由社会保障卡替代。

    二、范围

    参加省级医疗保险并仍旧使用省级医疗保险IC卡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和金融功能。

    三、方法

    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及金融服务功能,均需激活后方能正常使用,启用流程详见附件

       1. 医保功能激活: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办理。激活后,原医保IC卡账户余额将自动切换至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

       2. 金融功能激活: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卡面左上角对应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四、其他事项

       1. 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人员(含持临时社保卡人员),请参保单位尽快与单位医保专干联系。

       2. 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的,需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银行指定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

公司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卡行为光大银行,定点网点为: (1)莲湖区红光街33号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  (2)朱雀大街中段42号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

    各参保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规定时限前完成社保卡两大功能的激活工作,以免影响其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83208313

    联 人: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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